對於研究員來說,同時在會議和期刊報告相同內容非常常見,而這通常不會被認為是重複投稿。然而有些會議報告通常在期刊投稿前,而這樣通常被認為是重複投稿,只有初步的結果會被分享在會議上。會議之後,會再更進一步完成研究,納入所有的研究發現並投稿到期刊。通常期刊論文會包含至少 30% 原始資料是還沒有報告過的。
會議報告在期刊投稿後是非常不尋常的,根據領域而定,這有可能會被視為重複投稿。我不是很確定您的領域內規範,但是通常期刊和會議傾向有專業的大綱根據重複投稿和您應該小心地参考這些指南。
因為您的論文已被期刊接受,所以應該寫信給期刊編輯詢問,是否接受已在會議上報告的論文。他會根據版權是否已轉給期刊而定,期刊會同意您在會議上做簡報,但是會要求您只報告大綱或是研究發現,而不是整份研究報告。
如果您已取得期刊的許可,您的會議投稿信應包含您的研究已被 X 期刊所接受,和出版的預期日期。最終如果您的投稿已被會議所接受,海報應註腳標示這樣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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